8月3日,湘阴县人民法院通过网上支付平台向浙江省宁波市的一位申请执行人支付执行款27490元,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顺利执结,实现了执行与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王某诉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湘阴法院依法审理判令甘某偿还王某借款27490元。因甘某未履行义务,王某于7月23日向湘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受疫情影响,法院开展线下执行工作有一定困难。湘阴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针对如何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保证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兑现的现实问题,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一方面安抚申请执行人王某,一方面向被执行人甘某释法晰理,经过数次沟通协商,甘某将27490元执行款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执行法官得知立即做好结案文书,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确认签字。考虑到现疫情当前而被执行人又远在浙江省宁波市,湘阴法院决定通过网上支付平台将27490元执行款转账支付给王某。申请执行人王某收到执行款后,打来电话对湘阴法院的高效便捷与司法为民连连称赞。
疫情之下,执行工作未曾放松。湘阴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发挥指挥中心“对上联系、对下指挥、对内联动、对外协作”的执行中枢职能,积极探索新型执行方法,坚决“不打烊”,不等不靠,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执行工作,通过“互联网+执行”方式开展财产查控、冻结等工作,主动引导当事人线上履行,推动案件执结,在杜绝病毒交叉感染发生的同时,确保执行不缺位,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