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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土地老友反目 巧执行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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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奇  发布时间:2021-08-05 15:41:08 打印 字号: | |

“许嗲,之前我做得不对,先跟许法官说声对不起!感谢你们执行干警做这么多次调解工作,郭某某答应把土地让我延期承包到年底,我已经把今年4万元租金付给他了。”近日,君山法院执行局干警从情理着手,通过讲法律、拉家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曾经反目的老友冰释前嫌,成功执结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执行干警报请区委政法委派员参与调解,组织镇村干部三级联动进行协调)

 郭某某与邓某某本系同村居民,相识多年来相处融洽,郭某某从某镇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承租土地90亩,自2006年起将其承租的涉案租赁土地转租给邓某某,双方未签订书面的土地租赁合同,邓某某多年来以现金和其他方式(第三方代付、以房抵债)向原告支付土地租赁费,近几年双方因租赁费用支付方式、金额及支付时间延迟等矛盾多次发生摩擦酿成纠纷,郭某某遂诉至法院,判决书载明邓某某应当限期内返还郭某某涉案租赁土地。

邓某某在返还期满后拒不履行义务,郭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邓某某对执行干警表示同意返还土地,但以土地已被其改成鱼塘为由,要求郭某某支付该投入费用并等其收获龙虾再返还土地,执行干警组织当地基层组织干部现场协调,并再三向邓某某释明法理,告知其要求返还投入费的主张应当在审理阶段提交充分的证据证实是否取得原告及原发包人同意、已投入资金数额等事项,即使本案纠纷审理完毕后,依然可以另行诉讼处理,但邓某某固执己见,声称不只近期无法收获龙虾,而且又投入了上百万尾鲈鱼苗,坚持要求郭某某承担上述投入费用且年底再返还土地,执行干警针对邓某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行为,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拘留过程中,执行干警出于消除基层不稳定隐患、化解矛盾需要,报请区委政法委派员参与调解,组织镇村干部三级联动,宣讲法律,鼓励双方消除矛盾后专心干事创业,修复多年的邻里乡情,促使邓某某从抵触到配合,说出了内心想法就是想再租用土地至年底好好搞事业,承诺分期支付当年及之前未付的租赁费,年底返还土地时自行移走土地上的设施,双方达成谅解,反目成仇的老友最终化干戈为玉帛,本案顺利执结。

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君山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另一方面更加注重情、理、法相结合的人性化执行,借助党委政府、村组的调解功能,三级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切实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 


 


 
来源:君山法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高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