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组织和解,张某某不再申请拍卖我家的房子,免得无家可归!”“确实多谢执行干警,只要孙某某搞实事赚钱按协议每月还债,拖欠多年的钱就有了指望!”近日,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应双方当事人请求,成功调处执结一起老同学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均对执行干警连声道谢。
张某某与孙某某本系同学关系,孙某某自2014年12月开始以扩大生意规模为由,陆续多次向张某某借款33.5万元,因孙某某未依约还本付息,张某某催讨未果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某夫妻承担还款义务,判决书载明由孙某某、金某某夫妻俩共同偿还张某某23.5万元及利息,由孙某某单独偿还张某某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予履行,张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干警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微信账户余额,经财产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共有位于城区房屋一套,讨债多年的张某某强烈要求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孙某某陈述目前从事二手车交易业务,承诺以营业收入逐月还款,但已与妻子金某某离婚,房屋现由金某某与幼儿居住,请求张某某谅解暂缓执行。执行干警考虑到化解矛盾,维护民生稳定需要,从双方的同窗情谊入手,应双方请求组织协调,释明法理,被执行人孙某某也对之前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催讨过程中发生的不愉快表示歉意,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暂缓执行涉案房屋,由法院对孙某某现有银行账户余额2.8万元进行扣划向张某某发放,余款由孙某某逐月支付,双方自行交接钱款,并就逾期责任进行约定。
执行干警在本案执行过程中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兼顾法律权威与社情民意,既维护了双方当事人及房屋居住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也修复了老同学的同窗情谊,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