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院,没有想到法官二十天就帮我拿到了赔偿款。”申请执行人李某妻子张某拿着现金激动的对岳阳楼区法院的执行法官说。
这是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的执行,申请人李某受雇于穆某,在穆某承包的山林提供劳务。由于李某工作时操作失误以及施工现场未配置安全设施,导致李某从运送林木的施工车上摔下受伤。经法院审理,判决认定扣除穆某已经支付的10万元,穆某仍应支付李某损失总计18万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案件为涉民生案件,申请人李某现卧病在床,急等生活费及后续治疗费用,执行法官不敢懈怠,双管齐下。一方面,积极查控被执行人财产,调查其财产线索;另一方面,组织双方协商,作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经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卡只有1千元,没有发现穆某的其他财产线索,其名下只有已经投入10万元的承包山林。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李某发现穆某没有足够的财产赔偿损失,申请人李某的家人将其抬入穆某家中,逼迫穆某还钱。在协商过程中,申请人现急需现金做手术,不能接受山林股份的转让。至此案件陷入僵局。
通过不断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儿子上一年投入20多万建猪场,虽然是亏本,现正在市里做汽车维修。法官及时转变执行思路,积极主动对接被执行人儿子,晓以利害,动之以情,终于被执行人儿子承诺二十天内帮助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全部债务。
二十天后,被执行人儿子带着现金来到法院。至此,执行案件仅用时二十天就得以快速执结。
近年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视涉民生案件的审执工作,想方设法为案件当事人解决困难,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