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权威,还让两位昔日好友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彭某某与李某某均系郴州市苏仙区某水力发电厂的职工,系多年朋友关系。因购房急需资金等多种原因,2011-2014年间,李某某先后两次向彭某某借款20万元。还款期限届满后,李某某并未偿还欠款,彭某某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偿还彭某某借款本息合计约25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仍未还款,彭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冻结了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工资账户,但李某某已于2019年9月停薪留职,去向不明。经查询,其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人难找财难寻,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始终未放弃,在穷尽一次次上门、知情人提供线索、限制高消费、凌晨蹲点等查人找物方法后,皇天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最终找到了李某某。此时的李某某早已退休,每月2000余元的退休金还不足以维护正常的生活开支。屋漏偏逢连夜雨,李某某不幸患上严重的糖尿病,长期的治疗,高额的医药费让这个家庭个雪上加霜,生活困难。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执行干警从两人多年的同事朋友关系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做了大量调解工作。终于,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最终谅解并自愿放弃了部分借款本息, 9月6日,李某某带着8万元现金来到法院,一次性支付给彭某某,彭某某当场申请执行结案,曾经闹上法庭的好友再度握手言和,横亘在两人心头的“坚冰”融化。
签署和解协议
法理之外存人情,法院的执行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8万元执行款,让曾经反目的好友冰释前嫌,一笑泯“恩仇”,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