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全体工作人员及家属: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我省疫情防控工作正处紧要关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每个人都是防疫的一份子。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全院工作人员及家属要主动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培养健康行为习惯。为慎终如始抓好防疫工作,守护全院工作人员及家属的健康和安全,我们向全院工作人员及家属发出倡议:
一、关注疫情,及时报告。近期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健康码为“红码”“黄码”,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经的城市名称标有“*”星号的人员,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院疫情防控办报告,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履行责任,健康出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病人、健康码“红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三、做好防护,配合查验。要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特别是出入工作单位、居住小区、公共场所、乘坐交通工具、医院就诊、陪护,接受健康检查时要全程规范佩戴,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养成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分餐制、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习惯。如近期收到湖南疾控短信提示,请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减少聚集,降低风险。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关本土病例所在县(市、区)。清明期间,倡导家庭追思、绿色祭扫、网络祭扫,严格执行各类聚集性活动相关防控措施,避免去人群密集或密闭空间的场所,降低感染风险。
五、加强监测,规范就诊。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主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不自行服药,及时佩戴医用口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就诊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序贯接种,构筑屏障。接种疫苗依然是目前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及家属,自觉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的全程接种。18岁以上已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人员,尽快主动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疫情防控,每个人都是参与者和行动者!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希望广大工作人员及家属积极响应倡议。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有些防控措施可能给大家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却必不可少,请予理解和配合;也希望全院工作人员及家属积极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构筑起群防群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共同迎接春暖花开。
省法院疫情防控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