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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70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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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ngydbwyllc  发布时间:2022-11-15 10:53:39 打印 字号: | |

赵为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基层法院“立案难”的建议》收悉。我院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现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2021年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整治“立案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

一是坚决贯彻登记立案和文书送达工作要求。我院高度重视立案登记制的贯彻实施,持续加强登记立案工作部署和培训,在今年全省法院立案信访重点工作部署会上,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扎实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全面践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决不允许因为审判压力增大就走回头路,让“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决不允许因为人案矛盾突出就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调代立。去年年底全省法院全面开展年底不立案问题专项整治,12月份全省法院收案数量同比增长33.97%。今年继续加大对“立案难”问题整治力度,将其纳入2022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十项举措并向社会公布。全面加强送达工作,下发《关于深入推进送达平台应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在线下,积极推进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与邮政深度开展目的地集中打印邮寄送达,充分发挥集约高效、规范运作的优势,进一步提高送达效率,降低当事人诉累;在线上,准确适用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向当事人释明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效力、优势等,鼓励引导当事人主动提供电子地址,认真办理电子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诉讼活动通知,同时,辅以现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多种形式,有力破解送达难题。

二是进一步规范诉前调解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要求,强调“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诉源治理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决议》。诉源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的重要举措,是省委领导下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全省各级法院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同时,注重正确处理诉前调解和登记立案的关系,在《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工作方案》中明确要求,立案前向当事人发放是否同意调解确认书,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进行委派调解;当事人不同意的,依法登记立案,同时,明确诉前调解三十日的期限,坚决杜绝将诉前调解作为案件“蓄水池”,坚决杜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调解等问题,切实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关于交通事故类案件诉前调解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我院与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银保监局积极推进道交事故一体化处理,并于去年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将坚持调解自愿作为基本原则,要求应用道交一体化平台进行道交纠纷调解应当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意愿,不得强制调解,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同时要求各银保监分局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提高“一键理赔”审核效率,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三是优化审判工作绩效考核。我院对司法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对各级法院结案率指标的考核,重点考核审限内结案率和长期未结案件数,要求各级法院严格遵守各诉讼法规定的各类案件的审限,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进行审批,确保案件在审限内结案。把案件质量指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加了案件质量指标的分值,加大了对案件审理效果的考核。目前全省中级、基层法院司法绩效考核体系中各部分的权重为:审判质量(30%)、审判效率(18%)、司法公信力(36%)、司法公开(16%)。通过考核指标权重的调整,树立正确的导向,促进全面提升案件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四是持续加强信息化应用。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进一步拓宽立案服务渠道,提高立案工作效率。积极推行网上立案,全省统一部署建设网上法院、移动微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进行联合推广,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一律网上办理。去年全省法院共办理网上立案申请17.2万件。全面推行跨域立案,实现各级法院和人民法庭全覆盖,共办理跨域立案申请5000余件,做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进一步解决群众异地诉讼不便问题。因地制宜丰富服务内容,在城区案件较多的法院推广自助立案,缩短排队时间;在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地设立巡回法庭,在库区设立水上法庭,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立案服务。

五是坚持依法优先与公平公正相结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作部署,在依法平等保障各类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注重发挥司法职能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方便军人、特殊群体、弱势群体当事人诉讼。我院与解放军长沙军事法院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密切军地法院协作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意见》,紧贴部队官兵维权需求,开通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出台《关于在诉讼过程中进一步优化适老服务的指导意见》,在诉讼服务场所为老年人、残疾人预留便捷、安全的进出通道,优先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窗口人工协助和就近诉讼服务。进一步完善涉农民工维权工作制度保障,为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提供“绿色通道”,及时立案开庭,精简文书制作,缩短办案周期,强化农民工合法权益兑现。关于您提出的“对涉及民生及百姓生命健康权类案件可优先考虑立案”的建议,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各项要求,结合实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六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全面运用12368热线集中受理人民群众对立案难问题投诉举报,通过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对全省各级法院收结案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预警,明确专人常态化跟踪督办,加强对“立案难”问题投诉的受理处置,对来访、来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途径反映或者监测预警发现的不立案、限制立案、拖延立案等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今年初,我院对存在不及时立案问题2家基层法院进行了全省通报。全面应用诉讼服务满意度评价系统,要求全省法院畅通诉讼服务大厅、在线诉服平台、12368热线等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广泛收集并及时处理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工作和系统平台的问题建议及投诉,真正实现诉讼服务请人民参与、受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成为一站式建设的实践参与者、直接受益者和成效评判者。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决贯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扎实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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