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中院刑一庭在本院开庭审理孙某平、李某(女)、凌某(女)三人重大贩毒案,被告人孙某平与李某系夫妻,两人生一小孩才三个月大,李某因哺乳期被取保候审。开庭当天,李某被通知来中院开庭,因李某母子被夫家嫌弃且李某本人系孤儿,无人照看小孩,李某遂将小孩带至法庭。
根据《法庭规则》规定,未成年人不能进入法庭,为了能让李某安心参加庭审活动,中院女警谷程、彭春至、周蓓在押解看管被告人的同时,又在庭外轮流看护小孩。在持续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她们取温开水调奶粉喂奶、换尿布、哄小孩睡觉,保证了被告人李某安心开庭。休庭时,当李某看到小孩安睡在女警的怀抱时,禁不住热泪盈眶,并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