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决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心里一直在打鼓,对方是石门本土企业且规模较大,害怕有地方保护主义存在,但没想到这么顺利就拿到了执行款……”在集中发放执行款现场,刚拿到执行款的企业负责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来了。
近日,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了“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为7名农民工和1家中小微企业集中发放执行款9万余元,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将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
张某、甘某等7人与闫某劳务合同纠纷系列案,虽然这批案件的标的额都不大,但是对于农民工来说,这些钱是年后孩子的学费钱、是家中老人的看病钱……承办法官在接收该系列案件后,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穷尽手段,最终执行到位18000元,分配给7位当事人,让他们能够有底气过一个安心年。
与7名农民工一起来到执行案款集中发放现场的还有宜昌某农贸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该公司与石门某柑橘合作社买卖合同纠纷,因该柑橘合作社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该公司向石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询发现被执行企业已冻结的账户中有75000元款项便当即扣划,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一直以来,石门县法院始终坚守为民初心,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定期举行“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下一步,石门县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民谋利、为民尽责,以实际行动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彰显正义保障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