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简报
2022年第5期
(司法改革专刊总第21期)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编者按:
全省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成效。现将怀化中院、株洲中院、张家界永定区法院、新邵县法院等经验做法予以刊发,供各地法院学习借鉴。
怀化中院:打好组合拳构建新体系
不断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提档升级
近年来,怀化法院立足本地实际,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突破口,以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为着力点,依托立案服务、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等多维度支撑,高站位推进一站式建设提档升级,不断增强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精准性、协同性、实效性,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出具有地域特色的一站式建设“怀化样板”。2021年,怀化中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质效评估得分位居全省法院第三。
坚持系统思维,着力打造分层递进解纷体系。一是源头预防在先。落实“矛盾关口前移、诉源治理全覆盖”要求,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成立36个诉源治理工作站,联系村组(社区)318个,实现对矛盾问题多发区域的全覆盖。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聚合“五老人员”、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力量,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诉前调解联动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诉外。2021年,全市依托调解平台化解纠纷14130件,调解成功率80.8%,通道法院推动成立的乡贤调解室,充分发挥威望高、接地气优势,实质化解纠纷480件,其中361起案件当事人来自不同民族。二是诉调对接中转。在院机关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在人民法庭设立诉调对接站,选派法官与各非诉调解组织建立“一对一”联系,做好诉调衔接。民行案件,立案前专人辅导、评估风险、权衡利弊,经当事人同意,将案件委派各调解组织或驻院调解员。近一年来,两级法院累计分流纠纷1.7万件,调解成功1.4万件,占民商事收案38%,极大地减轻了审判压力。三是诉讼裁判兜底。持续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用好用足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积极探索“会诊式”记录、要素式审判,形成多数简易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快调速审、少数复杂案件在后端精细化审判的工作格局。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速裁结案24681件,办案周期缩短9.1天,办案质量持续向好。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开辟“法官说典”专栏,用好巡回审判、司法建议等形式,以司法裁判弘扬社会正气,彰显法治文明,切实筑牢防范矛盾纠纷产生的“防火墙”。
坚持司法为民,着力优化高效智能服务体系。一是注重集成化服务。全面推进诉讼服务实质化运行,开辟导诉分流区、诉调对接区、立案登记区、司法公开区、信访接待区等专门区域,同时将原本分散于不同环节、不同部门的送达、保全、评估、鉴定、材料收转等辅助性、事务性工作集中到服务中心,统一协调管理,集中调度办理,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二是注重智能化服务。强化信息技术与诉讼服务的深度融合,通过对诉讼服务中心的智慧化升级改造,实现线上解纷资源汇聚、矛盾纠纷远程化解,确保诉讼服务不因疫情而停摆,截至目前,怀化法院利用在线调解平台调解案件4005件,调解成功率达78.3%,“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已覆盖人民银行调解平台,接入全国总工会、中国侨联等调解平台,全面实现相关领域矛盾纠纷的在线化解。三是注重温情化服务。着力打造弘扬法治文化的城市地标,充分用好展架、资料柜、触摸查询屏等多种媒介,用不同民族文字、风俗习惯宣传法治文化,让群众亲身感受司法、共享法治成果。开辟无障碍通道,设立律师值班室、当事人休息等候区,配备雨伞、饮水机、充电器、老花镜等物品,充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2021年以来,麻阳法院通过开展“法官在身边”活动,直接服务当事人1300人次,会同法院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通过与辖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搭建“家门口”式诉讼服务平台,为辖区群众“零成本”化解纠纷734件,促使该区域省级矛盾发生率归零。
坚持统筹推进,着力健全有力有效保障体系。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市两级法院始终把“两个一站式”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院长靠上指挥、总揽全局,牵头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大工作调度力度,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实效。坚持将优质司法资源向前端聚集,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官、助理优先配置到诉讼服务中心。目前,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共有员额法官14人,均系业务骨干。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市中院加强同公安、妇联、人民银行、工会、侨联、贸促会等单位对接,通过联合发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以制度规范引领,推进工作落地落实。建立司法辅导机制,对全市调解员通过集中授课、观摩庭审等方式开展培训,针对性补齐法律法规、民风民俗、调解技巧等知识短板,推动提升业务能力。三是严格考核管理。在外部,积极争取市委支持,把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等指标纳入全市平安建设考核“大盘子”,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基层政府加大对诉源治理的重视程度。在内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进一步细化诉前调解、速裁工作业绩考核标准,充分发挥考核杠杆作用,激发干警奋勇争先的工作热情,推动“两个一站式”建设走深走实。
株洲法院:聚焦“3+”模式
多元解纷“试验田”结出丰硕成果
株洲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聚焦“3+”模式,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诉源治理服务效能,打造多元解纷“试验田”。2020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97531件,审结91682件,其中诉前调解率达46.8%,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1.38%,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8.64%,一审案件发改率1.21%,取得了司法审判绩效连续四年领跑全省的喜人成绩。
“党委领导+部门联动”,集约集成织就“治理大网格”。一是以党委领导为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联动解纷工作格局,协调市委以及各县(市)、区委研究出台加强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工作和部门职责,划定了路线图和时间表,将多元解纷机制纳入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平安建设考核指标,确保工作落地见效,下好多元解纷“一盘棋”。二是以主体多元为本。加强与劳动仲裁、民政、医疗卫生、金融机构、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的协调衔接,建立诉源治理“1+N”联调机制,着力构建纠纷多元治理大格局,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多车道”。全市法院共引入特邀调解组织123个,特邀调解员433名,全部录入法院线上调解平台。三是以建章立制为要。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商会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意见》等8个与多部门对接机制文件,扫清诉调衔接制度障碍,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株洲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管理试行办法》等4个配套规范性文件,为开展律师调解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行业自治+公力救济”,变堵为疏畅通“绿色林荫道”。一是纠纷调处专业化。株洲拥有中南地区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现有服装、物流等市场38个,从业人员近10万,法院在市场服务中心设立“市场群诉源治理工作站”,并邀请江西、福建、温州、台州等商会调解组织入驻,充分运用行业自治,调解市场群各类民商事纠纷1000余件。全市法院针对特定行业设立交通事故、物业纠纷、劳动争议、金融纠纷等诉源治理工作站37个,引入专家学者、商会、协会等行业领域的人才力量,作为特邀调解员入驻,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专业化、行业化、市场化。二是行业调解前置化。解纷关口前移,在立案登记前,诉讼服务中心专员根据案件性质提前“识别”,案件属于行业调解纠纷范围的,在取得当事人同意后,移交给相关行业所在的诉源治理工作站,由行业调解组织人员先行调解,既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也减轻一线法官的办案压力。其余案件,法院立案后,优先采取“1+1+N”即“员额法官+特邀调解员+行业工作人员”的工作模式进行庭前调解,调解不成再进入审理程序。三是司法确认托底化。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处结果法律强制执行力,着力解决行业调解协议法律约束力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大法院对行业调解的指导力度,以确保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各法院、人民法庭从速裁团队中确定一名专员,专门对口负责行业调解的司法确认工作,畅通“委派调解、司法确认、诉调衔接”的“绿色林荫道”,从申请网上立案到结案,最快仅需1天,提高案结事了效率,2021年以来,共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455件。四是类案裁判标准化。建立立案“预警”机制,针对案件数量较多的同类型案件,特别是普遍性涉众案件,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后及时通知审管办,由审管办组织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制定类案裁判标准,经审判委员会通过后形成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保障裁判尺度的统一。类案裁判标准的确立为调解提供了重要参考,同类型案件调解率和服判息诉率明显提高。2021年以来,芦凇区法院共受理株洲理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99件,为提高审判效率,切实解决纠纷,该院审判委员会统一确定了裁判标准与思路,共判决82件,调解17件,服判息诉率100%,平均结案周期32天。
“自身增量+互联网赋能”,多线融合跑出“司法加速度”。一是“一站式”解纷服务。充分利用诉讼服务大厅、诉源治理工作站等多种渠道,为人民群众提供诉前调解、查询咨询、登记立案等线上、线下一站式解纷服务。将受理条件、诉调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受理部门、咨询电话等相关事项“清单式”一次性告知,特邀调解员、法官现场根据矛盾类型提供“量身定制”解纷方案,实现矛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化解,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二是“一键式”矛盾化解。大力推进“互联网+”智慧法院建设,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音频视频远程调解与线下面对面调解相结合,满足当事人不同需求。将调解平台应用贯穿分流、调解、确认、诉调对接全过程,进一步优化信息共联共享,完善道交平台与人民调解平台诉前鉴定推送功能,一键即可实现诉前鉴定操作全流程,减轻群众诉讼成本。全市法院在调解平台共调解成功案件54218件,调解成功率77.39%,平均调解期限13天,矛盾调处期限年减少幅度达9.7%。三是“一体化”诉调对接。整合调解速裁团队,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实行调裁一体工作机制,对诉前无法达成调解的简易民商事案件进行精准识别、快速审理,实现诉调无缝对接。2021年,速裁快审各类案件6463件,分调裁审案件占比达89.25%,简案平均审理时长缩短至15.23天。
张家界永定区法院:三点发力
打造“示范诉讼+诉前调解”永定模式
近年来,张家界市房屋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门面租赁合同等群体性纠纷案件呈高发态势,永定区法院根据同类型、涉众型案件的特征,结合实际创新打造“示范诉讼+诉前调解”工作模式,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处化解”“实质性化解”“低成本化解”。2021年以来,永定法院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531件,通过“示范诉讼+诉前调解”模式化解涉众型矛盾纠纷案件1473件。
以“源头处化解”为着力点,凝聚纠纷多元化解合力。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降低诉讼总量的指示精神,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找准定位”,规范程序启动。2019年4月,出台《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调解、送达、鉴定三项工作前移的规定》,2020年12月,永定法院出台《永定区人民法院“示范诉讼+诉前调解”工作方案(试行)》,将“万人成诉率”纳入永定区平安建设考核。明确在房屋买卖、物业服务、租赁租金、劳动争议类型案件中开展“示范诉讼+诉前调解”试点,并制作《示范诉讼事项告知书》,书面告知双方当事人示范诉讼程序可由当事人选择启动,也可由法院依职权启动。“关口前移”,组建核心团队。在立案庭成立调解指导中心,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室、特邀调解室、律师调解室和代表委员调解室,配齐3个速裁审判团队,聘请4名专职特邀调解员、6名兼职律师,邀请5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建调解专家团队,在诉讼之前处理事实清楚、标的不大、案情简单的纠纷。“重心下沉”,完善调解基础。全面参与永定区“431”矛盾纠纷分级化解治理体系,由在人民法庭指导24个乡镇街道的“诉源治理工作站”与代表委员联络站、基层调解组织共同下沉解纷1434次。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联合物业、劳动争议、旅游等行业性调解组织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全域性网络。2021年以来,已与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和7个基层调解组织共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73起。
以“实质性化解”为切入点,推动涉众型纠纷成功处置。2020年以来,永定区法院便致力构建“诉源治理-诉前调解-立案审查”矛盾纠纷化解生产线,对符合条件、使用示范诉讼以促成调解、和解的案件,做好程序文章,推进快速解决。强化前端引导。在立案登记阶段开始对类型化案件进行分流,受理的同类型纠纷达到5件以上的,引导当事人申请或由法院依职权确定采取示范审理模式。分流后,由立案庭速裁审判团队组织先行调解,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如调解不成再进入审理程序。注重中端精判。对进入审理程序的类型化纠纷先进行类案检索,对已有生效裁判作为参考的,适用简易程序开庭一次性集中审理。没有生效裁判作为参考的,由2名员额法官与1名陪审员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其中1案,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庭前会议等,固定裁判理由,达成裁判共识。然后以该案作为示范案件,其他同类案件比照处理化解。2021年8月,该院在办理张家界国际建材城门面租赁案中,组织精干力量对其中3案作出示范裁判,促成800多租户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做好末端化解。主动邀请同类型纠纷当事人旁听示范庭审,帮助其对裁判结果建立直观预期,便于剩余案件后期顺利解决。对仍不同意调解的当事人,批量制作表格式、要素式、令状式的裁判文书,切实提升审判效率。
以“低成本化解”为落脚点,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建费用低、效率高、反映好的矛盾纠纷化解方式。诉讼费用低。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推行诉前调解案件“一律减半预收诉讼费”政策,共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127万余元,让当事人减轻诉讼费压力的同时,结案后也不再为退费“跑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审理时限短。在立案庭开设“绿色通道”,实现“示范诉讼+诉前调解”案件当天收案、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平均每8.77天解决一件纠纷问题,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工作方式新。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在便民服务区设置3间调解室,配齐办公桌椅和在线调解设备,实现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2021年至今,已运用视频方式调解案件673件。在办理碧桂园起诉业主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中,通过视频方式诉前调解7件示范案件,成功使其余200多件纠纷得到妥善处置。
新邵县法院:聚焦“四个体系”
奏响优化营商环境“四部曲”
今年来,新邵法院以争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四个体系”为抓手,以“便民利企”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对标对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奏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四部曲”,疏通企业发展血脉,全面快速提升营商环境水平。
明确目标体系,奏响担当作为“进行曲”。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经常性研究谋划,大力度推进落实。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利用干警大会、党员大会、支部会议、“星期一”夜校等形式组织干警学习有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切实提高站位,凝聚干警共识。二是强化建章立制。结合该县实际进行专题研究,积极谋划、认真部署,以精准服务为引领,与县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三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企业家学法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副院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相关工作,确定活动内容,明确责任分工,形成责任台账,推动相关部门积极行动,主动担当作为。
落实服务体系,奏响便民利民“协奏曲”。始终以稳定市场主体为预期,坚持“转观念”“转作风”“转方式”以“三个坚决”有效举措,实现了从“法院端菜”到“企业点菜”的积极转变。一是坚决擦亮“一件事一次办”品牌。实施“一门、一网、一窗、一次”改革。畅通网上办事渠道,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开庭、网上阅卷。今年以来,网上立案395件、网上调解案件336件、电子送达1578 次、跨域立案5件,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头跑”“来回跑”的问题。深化繁简分流改革,累计通过简易程序结案1157件,平均审理周期39天,远低于法定审理时限,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讼累。二是坚决实现涉企服务普惠优质。开通“院庭长直通车”,深入开展“暖企”行动,院班子带队实地调研走访企业8次,上门“问诊”,向企业和员工讲解合同违约、债务纠纷、安全隐患等法律问题,普及在订立和履行合同、安全生产和施工等职工权益方面的法律知识,帮助企业减少法律风险,召开联席会议和企业家座谈会,建立完善八大机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三是坚决做到涉企执法规范公正。对涉企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予以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雷霆出击”开展各类专项执行活动,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切实维护重点企业的胜诉权益。积极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程度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查封被执行企业厂房、机器设备等生产资料,对执行财产价值无重大影响的财物允许被执行人使用,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深抓责任体系,奏响企业发展“奋进曲”。通过个案促落实促实效,扎实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一是着力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今年来,共新收各类刑事案件294件,审结313件。坚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诈骗、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养老诈骗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经济犯罪案件,有效净化区域营商环境。始终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加大涉黑恶财产处置力度,真正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企业营造安心经营环境。二是着力优化市场交易环境。今年来,共新收民商事案件1362件,审结1325件。坚决落实上级部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司法举措和处理涉疫民商事案件系列司法政策和文件精神,保护合法交易,平衡各方利益,强化各类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金融司法支持,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着力以案助企纾困。积极妥善化解企业融资租赁、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妥善审结买卖、租赁、金融、民间借贷等合同类案件1228件,其中审慎审结金融借款、保险等金融类案件75件;引导劳企双方化解矛盾、共渡难关,化解劳动争议16件;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审结追索劳动报酬案件29 件,为务工人员追回“血汗钱”100多万元,切实以案为企纾困解难,帮助企业“轻装上阵”。
夯实解纷体系,奏响解纷“交响曲”。坚持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部门联动,以诉源治理工作站和派出法庭为平台,与党政等部门联合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一是健全诉前化解机制。充分利用由返聘退休法官的诉前调解团队、四个法庭诉前调解团队“五个团队+交通事故纠纷和金融纠纷两个专业诉源治理工作站+三个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站”的“523”诉前化解机制,及时调处相关纠纷,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依托信息化平台解纷。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解纷建设,搭建“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多方参与矛盾调处;三是凝聚解纷优势力量。成立新邵县政协社会科学界诉前调解委员会工作室,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自身优势,开展协商监督、汇聚智慧力量,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及时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