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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专刊总第24期(202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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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3-01-10 17:26:53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简报

2022年第8期

(司法改革专刊总第24期)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编者按: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最高法院部署开展的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确保二审有效终审和定分止争,取得了较好的改革成效。现将郴州中院、张家界中院、祁阳市法院、通道县法院经验做法予以刊发,供各地法院学习借鉴。


郴州中院:聚焦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目标

  多措并举实现精准定分止争

 

2021年以来,郴州中院紧盯中级法院“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的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目标,系统谋划,精准发力,不断增强改革集成效能,有效提升纠纷化解质效。2022年1-9月,全市两级法院审判绩效综合得分位列全省第一,切实以优异的审判质效指数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幸福指数。

聚焦提质增效,打造案件公正审理新体系。一是充分发挥院领导示范引领作用。全市两级法院的院领导率先垂范,开示范庭、办典型案,带头办理发回重审、再审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为同类案件审理树立标杆典范,实现院领导由“行政权威”向“业务权威”转变。2022年以来,市中院院领导直接办理“四类案件”344件,位居全省前列,其中院长王雨田带头办理金和贵公司破产重整这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头雁效应”激活“雁群活力”。二是推动专业法官会议实质化运行。健全完善专业法官会议配套制度,出台《关于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凝聚司法经验与集体智慧,为疑难案件“会诊把脉”,提升案件审理质效。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过滤机制,严格二审发改案件的程序,避免任意发回、程序空转,二审发回重审案件数量大幅度下降。2021年以来,召开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综合专业法官会议共计81次,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925件。三是统一裁判标准实现类案类判。建立全市两级法院法律适用分歧沟通反馈机制,二审拟作出改判的案件,必须听取一审承办法官的意见,努力实现绝大多数案件的事实、法律争议在两审之内实质性解决。对基层法院提交的法律适用分歧意见,经市中院审委会专题研讨形成统一裁判标准后,向全市两级法院下发审判指引。2021年以来,充分发挥审委会的裁判规则梳理总结职能,形成了“外嫁女”、道路交通纠纷、民间借贷等10余类常见纠纷的类案裁判指引,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聚焦赋能强基,探索司法能力提升新路径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法官案例检索能力。针对当前法官类案检索和类案识别能力不足的问题,以《案件审判、监管、评查五步法》书籍作为培训教材,在全市两级法院全覆盖式开展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专题培训10余场,参训人数超600人。通过加强案例检索技能学习,帮助法官熟练掌握类案识别的技巧,精准识别类案,真正促进类案类判。二是组织学术沙龙,全面提升法官调查研究能力。精心组织开展“法官读典”“法官茶座”等特色学术沙龙活动,为全市法官提供专业交流和审判经验分享平台。“法官读典”以微讲堂的形式围绕民法典适用的疑难问题展开研讨,“法官茶座”在赏茶品茗的轻松愉悦氛围中进行,以专题的形式对审判实务中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2021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法官读典”活动8次,“法官茶座”活动12次,获得广大一线法官的热烈欢迎。三是强化对下指导,全面提升法官审判业务能力。各审判业务条线建立法官微信群即时答疑解惑,定期到基层法院开展巡回指导,并召开发改案件讲评会,通过查漏补缺提升法官业务水平,从而提高一审案件的裁判质量,努力让纠纷一次性解决,避免产生衍生诉讼。2022年1-7月,全市两级法院一审案件发改率1.21%,终审案件发改率0.08%,均为全省最低。

聚焦制约监督,构建权力运行新格局。一是推行制约监督体系化。加快完善审判权力内部制约监督体系,出台《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  加强案件审理、监管、评查的实施办法(试行)》等10余份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院庭长59项监督管理权责,打造覆盖立审执全流程,事前事中事后全要素的监督管理闭环。郴州中院加强审判权力制约监督的改革经验多次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中央媒体宣传推介,并在2021年湖南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二是推进监督履责标准化。首创“案件审理、监管、评查五步法”,通过法律依据检索、类案检索、关联案件检索、证据规则运用、法律规则适用五个步骤积极构建标准化审判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实现案件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的可追溯、可评查、可监管。2022年以来,通过“五步法”监督机制及时纠偏186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指引当事人达成调解化解纠纷278件。三是实现监督问责常态化。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出台《案件质量评查细则》,开展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将专项评查和常态化评查有机结合,评查改判、发回重审、超审限、信访申诉等重点案件8000余件,汇总评查出的问题清单,有效奠定问责基础,倒逼法官依法公正办案。2022年,对评查结果为不合格案件的3名承办法官进行了问责惩戒,并记入司法人员业绩档案。

聚焦服判息诉,健全实质解纷新机制。一是以增强法官释法说理为着眼点,精准回应双方当事人诉求。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把案件裁判的法理情讲透彻说明白,常态化开展判后答疑工作,把调解工作贯穿二审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做到案结事了人和。2022年以来,成功调解269件重大疑难复杂的二审民商事案件,有效促进了实质性解纷。二是以增强执行惩戒力度为着重点,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提升执行工作的集约化和信息化,不断创新与住建、金融、税务、发改委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推行自诉与公诉相结合的拒执犯罪打击模式,强化执行惩戒力度,将“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2021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案件线索91条,已判决29人,有效地形成了执行威慑。2022年1-9月,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到位标的金额达38.49亿元,连续四次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考核中排名第一,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三是以增强涉诉信访纠错为着力点,全面畅通信访当事人渠道。大力开展院领导走访接访活动,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及时回应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对涉诉信访案件开展全方位评查,对评定的不合格案件依法纠错,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22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总计接待来访群众424件次,为困难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204万元,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量在全省位居前列。

 

 

张家界中院:完善审判团队制度机制建设

促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落实

 

张家界中院按照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审判团队机制,制定完善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为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激发队伍活力,精准定分止争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中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连续三年清零;在省院考核中,中院诉讼链均时间、绝对审限内结案率等多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市委、市政府高度肯定全市法院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各项工作,市委主要领导对中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给予批示肯定。

改革轮岗一体推进。一是摸清底数、明确增量。对全院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干警的思想状况、业务专长等深入分析,根据职能定位改革要求,精准测算相关审判庭室改革前后的工作量变化,合理预估案件增量及案件类型。在深刻把握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中的审判资源调配与干警常态化轮岗交流的内在联系的基础上,形成《关于构建审判团队和综合团队》等规范性文件,实现职能定位改革与轮岗交流统筹考虑,两项工作重合度达86%,院机关协助市委调整交流市管干部2名,对8名中层干部、18名普通干警进行岗位调整。二是分层递进、合理调配。结合小法院特点,对相关院领导职责分工、中层领导干部、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普通干警进行逐层分类调整。充分发挥骨干人才“领头雁”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优秀骨干和党员干部交流到重要岗位、艰苦岗位进行实践锻炼。以培养“宽口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序列轮岗交流。轮岗交流后,各部门员额法官的年龄、专业结构更加合理,每个团队保留一名以上调研骨干,对下督导职能得到进一步增强,初步构建起符合中级法院职能定位的案件审理格局。三是加强配套、无缝衔接。按照“案随人走”“卷随人走”“人走物留”要求,做好案件、档案和固定资产交接工作。建立案件及工作交接台账,特别是对重点案件和重点工作进行持续跟进监督指导,确保工作不断档。抓好转岗教育培训,统一购买专业工具用书,及时更新跨领域任职干警的知识库,加快适应新岗位需求。

党建业务同步提升。深化审判团队运行机制改革,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审判执行办案新格局,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一是构建新型审判团队。整合4个民庭、2个刑庭等13个业务庭室力量,组建速裁、民事、商事、刑事等审判团队7个,实现了由主管副院长任团队长的扁平化管理,严格落实团队长负责制,并根据各团队工作量定岗定人和动态调整,有效克服分案推诿、中心工作职责不清、对下指导不力弊端、一名员额法官一庭室的现象。二是深化繁简分流。安排精干力量,组建速裁团队,配备2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规定速裁团队每年审理的二审民事案件应占全院二审民事案件50%(不含程序性案件),有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自5月以来,速裁团队人均办理案件81件。三是建立“党建+”模式。优化支部建设,将支部设置在业务团队上,同步推进党的建设与轮岗交流,持续做好支部组织架构完善和支委改选等工作。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创新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党员先锋岗创建年”“青年先锋号”等活动。以“一支部一品牌”为抓手,创立了“党旗引天平 公正献人民”“张法政务先锋”等党建品牌,中院王波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党建品牌被湖南日报等权威媒体予以推介。

结构素质双向优化。围绕“科学、细致、量化、客观、有序”目标,抓实抓细考核工作,院机关被市委确定为平时考核工作试点单位。一是注重精准考核。细化考核内容,增强考核操作性,把德、能、勤、绩、廉作为审判团队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将考核内容、考核等次、考核结果等指标予以量化,提高可操作性和可靠性。积极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系统,动态记录、自动提取各类人员办公办案情况,做到工作质效全流程、全时态、全覆盖可视可查,以精确数据为考核评判结果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公平公正。二是注重团队差异。动态化管理好等次,预留10%的好等次比例作为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重要手段,以团队的贡献度择优奖励。每季度,对审判绩效排名第一的团队提升好等次比例至50%。差异化设置指标,根据办案周期和审理期限,确定一、二季度使用体现工作量的收结案和调解案件数指标进行考量,三、四季度则增加案件发改比的指标,实现对案件数量和质量的管控。三是注重结果运用。通过季考评、年度评议的方法,对在工作不主动、不尽责的干警,由分管领导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干警及时补齐短板、改进工作。定期滚屏公示每季度考核结果,树立先进典型。在评选先进、职级晋升、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平时考核“好”等次的干警;明确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的干警中产生。年初,对2021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的次数在2次以上的24名干警评为优秀并给予嘉奖。年中,14名干警被评为优秀党员。

 

 

祁阳市法院:深耕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验田”

打造基层法院优质第一审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以来,祁阳市法院紧紧围绕查明事实、实质化解、定分止争的总目标,在精准和效率上下功夫,打造优质第一审,实现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在基层公正高效化解。今年110月,该院二审发改率下降0.6个百分点,案件结案率达92.37%,排名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着力诉源治理,构建多元解纷“经纬线”。一是纵深推进诉源治理。联合政法委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成立10个诉源治理工作站,联系214个村社区和2个工业园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组织及工、青、妇等部门建立常态联动联调,打造法院+仲裁委”“法院+住建局”“法院+税务等联动解纷模式,出台诉调对接机制10余项,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格局。如与工商联紧密协作,建立五创机制,及时快速化解涉企案件纠纷,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被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评选为工商联与人民法院沟通联系机制典型事例。二是全面发力诉前调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3个调解室,引入律所、公证、知识产权等行业专业人员进驻法院调解室,聘请专兼职调解员139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调解服务,尽量让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止步于诉前。如专门设立政法五老调解室,从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察、老司法行政人员、老律师中选聘组建政法五老调解队伍,发挥他们懂法律、有经验、有情怀、有时间的优势,入驻法院坐班调解,最大限度解决矛盾纠纷。今年以来,该院前调解成功率达62.3%三是不断强化末端把控。织牢衍生诉讼案件防护网,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自动履行机制,将信用承诺告知、失信联合惩戒、失信责任追究、信用修复机制等嵌入诉前、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充分发挥守信正向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作用,引导当事人以适当方式实质性化解矛盾并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减少执行衍生案件。

倾力查明事实,坚守公正司法“生命线”。一是用足用好诉讼规则。完善举证质证机制,加强诉讼指引和举证指导,立案时同步向当事人发送证据标准指引,庭审时规范组织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及时固定证据,促进事实查明。针对当事人无法调取的证据,充分发挥法官依申请或依职权调查取证作用;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邻权、财产损害赔偿等案件,用好实地调查、勘验走访等方式;针对医疗纠纷、产品质量、环境污染等领域,建立专家证人出庭制度,最大限度还原案件事实真相,为依法解纷奠定事实基础。二是做深做实类案专审。选优配强知识产权、房地产开发、交通事故等专业审判团队,推行类案审理指引,为法官查明事实和同案同判提供专业指导。完善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机制,规范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运行机制,今年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20余次,集中研讨疑难复杂案件23件、同类型案件55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在统一类案裁判标准、总结审判经验,实施类案指导上的作用,实现审理一案,指导一片的效果。三是精准精细案件监管。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常态化案件评查工作机制,一体推进常规评查、随案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评查对象覆盖全体员额法官、全部案件类型。同时,加强评查结果运用,对评查发现的瑕疵、不合格案件,督促依法纠错补瑕,精准查究问责,既查案又查人,并将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倒逼法官提升查明事实能力和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发改案件逐案剖析制度,定期召开质效讲评会,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等存在案件事实认定不清的情形,分析研判,举一反三,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对6件发回重审改判案件或瑕疵案件承办人进行通报批评和严肃追责。

突出实质化解,畅通提速增质“效率线”。一是深化繁简分流机制。完善繁简甄别、简案快办、类案集约的标准化流程,对案件实行四层分流:将同意调解的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工作室;调解不成的简单案件转入速裁团队快速审理;调解不成的复杂案件转入审判团队精细审理,并将系列性案件分流至同一审判团队;发回重审等重大疑难案件交由入额院领导办理,实行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强化速裁团队建设,将派驻法院的调解员统一编入速裁团队,设立3员额法官+法官助理+调解员+书记员新型速裁团队,通过简案快调快审,力争速裁案件在20日内完成结案。今年以来,该院速裁团队平均结案周期18天,快审快结率达99%以上。二是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提高小额诉讼适用率,创设性地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物业公司发放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司法建议,对符合法定适用条件的应用尽用,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案件事实清楚、快速定分止争、一审终审实质解纷的作用。提高独任制普通程序适用率,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基本事实清楚的民事案件由法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推动简单案件高效快捷、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该院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0%以上,一审案件上诉发回重审、改判率仅0.25%三是借力科技赋能。全面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在诉前调解、立案、开庭等重点环节,系统自动向当事人推送案件进展信息,让群众获得更多数字正义。推行辅助事务集约化,将诉讼辅助事务全部归口诉讼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让办案团队从繁重的辅助事务中解脱出来,将更多精力投入案件审理,全力提升办案质量。加强下交上和上级法院提级管辖案件提请程序等全流程网上运行,助推审级定位改革全面提速提效。

聚焦定分止争,打造人民满意“效果线”。一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设立涉诉信访领导接待日,出台接处访实施细则,建立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机制和信访首办责任制,降低信访受理门槛,规范接收、受理、告知、办理、答复、终结等环节,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能即时处理的马上就办,不能立即解决的在30日内核实处理回复信访人,信访办结率100%二是实质化推进释法明理。推进判后答疑规范化,明确承办法官为释法明理第一责任人,要求承办法官在宣判、送达等环节主动向当事人开展释法明理、督促执行等工作。设立律师值班室和人大代表调解室,对经法官释明后,当事人仍不理解的,引导至调解室,由值班律师、人大代表等第三方人员开展释法明理、情绪疏导等工作,促使当事人事心双结,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今年,该院信访案访比同比下降11.3%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分类培训、岗位练兵、典型选树等活动,有针对性提高司法人员庭前准备、证据收集、适用法律等审判技能。不定期开展民商事审判业务经验交流活动,由经验丰富的法官针对业务实践中常见问题进行交流分享,不断增强法官业务技能和做群众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共举办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会10余次,有效提升法官依法查明事实、实质化解、定分止争能力。

 

 

通道县法院:打造“法庭+”模式,织密基层治理“一张网”谋划全域共治“路线图”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托红色文化资源,立足民族地区民俗民情,坚持和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法庭+”基层治理模式,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审判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乡村振兴。3个基层法庭辖区内诉讼案件连续3年下降,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法治“赋能”带来的红利。

法庭+红色,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打造红色法庭一是创建引领+服务模式,用志愿服务擦亮红色底色。建立3个党小组,设立“服务旅游红色示范岗”“战役先锋岗”,与村党支部联动共建,法庭党员、调解员成立“党员先锋队”“五星红”志愿服务队,先后推出“法庭内外”“执行先锋”“劳资绿道”等志愿服务,搭建服务基层治理和侗乡群众的“连心桥”。二是开设红色驿站讲堂,让党的理论入人心打造“红色驿站”讲堂,邀请党校讲师、老红军等经常开展红色文化及党史宣讲,带动干警学好党史必修课。依托“红色驿站”,采取“网络直播”“鼓楼宣讲”“侗语宣讲”的新形式下村镇、进校园向辖区侗族群众宣讲政治理论和党史教育,让党史的“绿荫”遍撒侗乡大地,将红色基因注入群众血脉。三是设立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巡回审判点,司法穹顶守护红色资源。探索设立“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巡回审判点”,在3个基层法庭所在乡镇设立3个法官联络点,聘请2名专家咨询员。将辖区红色文化遗存、侗族文化与自然遗产纳入司法管辖,巡回审判点设立以来,多次就革命旧址修缮建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诉前化解争议纠纷5件。

法庭+社会,坚持多方参与与问题导向,打造前哨法庭一是群众参与+多维保障,提高矛盾化解效能。坚持依靠群众参与,将全员调解从法院内部向外延伸,从老乡贤、老干部、老代表、老委员、老教师中聘请特邀调解员,组成五老调解员队伍,建立特邀调解+调解前置机制,搭建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平台,设置司法确认联络员,强化诉调统筹衔接,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有力保障。近三年来,共诉前引导调解1223件,成功调解1131件,受理司法确认申请187件,确认有效152件。二是党政引领+防线共建,提升多元共治意识。始终坚持党委领导,将诉源治理、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地方年度平安建设考评范畴,坚持人民调解和行政化解先行,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双轨运行模式,搭建线上线下联动平台,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实现了近60%的矛盾纠纷在诉讼外化解,3个法庭辖区诉源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三是新载体+新办法,凝聚力量化解纠纷。在辖区20个村(社区)设立法官联络站,在3个基层党群服务中心建立网上巡回法庭,近三年来,共接待来访群众100余批700余人,网上立案149件,网上开庭39次,网上调解331件,实现群众解纷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结合当地红色文化、风土人情,推出法院+五老”“法院+乡贤”“法院+村干部”“火塘调解法等调解新模式就地化解纠纷。近三年来,共调解成功案件200余件,为人民群众既解事结,更解心结

法庭+民俗,聚焦辖区产业和民生需求,打造民生法庭 一是完善乡贤机制。选任20个村落的30多名乡贤”“寨佬为民俗纠纷调解联络员,探索解决村民案件调解难、诉讼文书送达难、执行案件找人难的三难问题,构建法院与乡贤无缝隙对接的多元解决矛盾格局。建立调解档案,采取个案指导与集中培训的方式,开展对调解人员的指导培训,打通了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二是引入民间智慧巧妙地将鼓楼”“侗款”“寨佬等少数民族元素融入执法办案和矛盾纠纷化解,培养熟悉侗语和民俗的双语法官,推行双语法庭,开展鼓楼审判,创建鼓楼法律讲习所,成立侗语普法队“侗歌宣传队”,用少数民族同胞和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司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