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今天来到这里主要是因为邹某珍与郝某红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现该案已经执行到位,需要邹某珍本人签字领取执行款。”
“终于得到这笔钱款了,太谢谢你们了。”听清楚法官的来意后,邹某珍接连对法官表示感谢。
邹某珍与郝某红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因郝某红未能按判决书履行义务,邹某珍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沅陵法院执行局法官在接收到案件后,立即启动执行程序,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郝某红的账户,并扣划了3万元。随即,郝某红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经过多方做工作,郝某红同意履行义务,一次性再支付10万元。
由于邹某珍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本着执法为民的宗旨,2023年1月初,法官一行来到邹某珍家中,将13万元执行款送到了邹某珍手中,解了她的心头之忧,让她可以安心、舒心过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