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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番举措促执行,工伤赔偿得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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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2-07 15:35:0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多番努力,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工伤保险待遇案件,被执行人全额支付申请执行人12万工伤赔偿款,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据悉,申请执行人刘某贵在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公司基建项目务工,2021年4月申请执行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小腿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由于被执行人未为申请执行人购买工伤保险,加之被执行人对事故责任多番推脱,刘某贵的赔偿迟迟不能到位。经安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公司于2022年9月10日前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工伤待遇费用12万整。

因该建设工程公司未按期履行,2022年10月,刘某贵向安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案件涉及农民工工伤赔偿问题,安化法院执行局成立了专案组。立案后,执行人员及时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约谈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后,依然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刘某贵一直在四川老家养伤,难以组织当事双方协调,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但随着对公司的深入了解,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某建设工程公司存在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情况,遂通过追加程序,将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并对其采取了相应措施。通过对被执行人反复做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被执行人开始转变消极执行的态度,积极筹集资金,最终将案款打入法院执行款专户。执行款到位后,执行干警在最短时间内发放完毕,至此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来源: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高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