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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执结九起民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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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江 彭滕旭 陈果  发布时间:2023-02-21 17:23:07 打印 字号: | |

春节过后,湘潭县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巧用执行措施,三日执结九起民生案,执行到位金额29万元,专项执行频频告捷。

引导当事人自行处置资产

2020年7月,齐某某在辽宁省黑山县承包业务,雇请胡某、郭某、姜某、陈某等工作,共计拖欠工资46700元。2022年10月,胡某等四人起诉至法院,法院调解结案后,齐某某一直未履行。

2023年1月13日,胡某等四人申请执行立案。执行干警赵江经过查控,查封了被执行人一辆小汽车,却没找到车辆下落,未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2023年2月10日,赵江上户执行,将被执行人齐某某拘传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履行付款义务,否则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拍卖查封车辆。齐某某表示经营困难,确实无力偿还,愿意以名下大众牌汽车抵偿欠款。

赵江立即与胡某等四申请人联系,胡某等人同意与齐某某一同前往二手车交易市场,将查封车辆处置变现,偿还四人欠款。双方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四案全部执行完毕,胡某等人终于拿到了拖欠2年多的工资。

借力人大代表助执行

2月8日,执行法官谭应援带队到易俗河镇某组上户执行,现场邀请县人大代表、村干部见证执行。

近日,湘潭县法院审理了彭某轩、唐某萱等诉湘潭县易俗河镇某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系列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谭应援法官了解到该村干部为县人大代表,主动与其沟通,交流案情,争取人大代表支持。

2月8日,县法院邀请村干部、人大代表一同前往组上执行,谭法官利用自己丰富的执行经验苦口婆心的向村民一一释明法理,在人大代表和村干部的协助下,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成功执行到位24万元,该系列案执行完毕

线上线下促执行

 “没想到我申请执行才几天时间,县法院就帮我执行到位了,因为我年纪大、身体不好、行动不方便,不能去法院,没想到你们还亲自上门,我太感动了,谢谢!”2月10日,湘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高喜朝驱车来到射埠镇洪湖村新浦组张某家中,在该村干部的见证下,为张某办理领款手续。

2022年5月14日,刘某驾驶机动车在湘潭县河口镇潭花线公路与驾驶电动车的张某相撞,造成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湘潭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除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外,肇事方刘某还应赔偿张某损失3588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局高喜朝第一时间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刘某,对其析法释理,促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引导下,被执行人刘某尽释前嫌,当即表示愿意主动赔偿。由于刘某远在福建,近期不能赶回湘潭处理赔偿事宜,经执行干警指导刘某将执行案款转账至法院指定账户。考虑到张某年满74岁,行动不便,高喜朝携团队上户为其办理领款手续。


 
来源:湘潭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高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