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2月24日,桃江县高桥镇高桥村一栋四层的房屋前警灯闪烁,一条警戒线被迅速拉起,在人大代表、镇村两级干部的见证下,一场强制腾房行动正在展开……
“解决问题不能躲避,也无法躲避!”上午九点,被执行人曾某良母亲闻讯来到执行现场,眼见儿子房屋一楼门面内经营的防盗门、衣柜门被一件件搬出,瞬间情绪激动,瘫坐在地,执行员见状立即上前搀扶,并耐心安抚其情绪。
对于被执行人母亲来说,法院执行员的身影她并不陌生,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以来,执行员屡次上门调查了解情况,并认真做其工作,希望可以让其儿子直面执行,及时解决问题。然而面对执行员苦口婆心的劝说,曾某良玩起了“失踪”局,在前往异地打工后,开始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后又变本加厉连电话号码都进行了更换。
2020年1月3日晚,桃花江镇桃高线金花桥路段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被执行人曾某良驾驶小型客车从桃江县高桥镇出发沿桃高线往桃花江镇方向行驶时,遇到申请执行人熊某宜横穿马路,因其驾驶车辆未及时避让,导致熊某宜一级伤残。经法院判决,由曾某良赔偿熊某宜97万余元。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桃江法院两次司法拍卖曾某良名下房屋均流拍,仅司法扣划到位10万余元,考虑到申请人家庭困难,生活不能自理,法院又为其申请司法救助款8万元。
中午两点,执行干警仍在按照分工认真开展腾房工作,房屋内的物品在持续经过近六个小时的清点、登记、搬运后已腾空大半。
“请不要着急处理我的房子,我近期一定来法院协商解决还款事宜!”在门锁被更换后,执行员终于接到了被执行人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