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看着在泥泞工地上慢慢驶出的挖掘机,站在远处的某租赁公司负责人连声向岳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吕军锋道谢,多月来的顾虑终于解决了。
三年前,李某从某融资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的方式租赁挖掘机一台,在邵东市一建筑工地上作业,李某在按期支付了一段时期的租金后,陆续出现了逾期还款情形,融资租赁公司多次催收协商未果,遂根据合同约定对该挖掘机进行锁车,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逾期租金、未到期租金及违约金等费用。为保障后期执行的开展,该公司申请了诉讼保全,请求法院对诉争挖掘机进行扣押。
受案后,执行法官迅速与申请人联系,第一时间奔赴邵东市的工地,查看挖掘机现况。在抵达现场并了解情况后,案件承办人立即驱车回潭,制作保全方案作出周密部署。
2月24日早晨7点,由吕军锋带队,从湘潭出发踏上了去往邵东市的挖掘机保全路。刚到工地,工地负责人看着法院准备启动挖掘机立即上前制止,并连忙打电话给相关人员。吕军锋一边向其解释,释明本案系财产保全,要依法扣押挖掘机,如果其他人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交异议申请或者与申请人协商,一边安排工作人员对挖掘机的启动工作做准备。
历经11个小时,这台挖掘机终于停在了融资租赁公司的停车场里,贴上了封条,被法院指定由融资租赁公司负责保管。看着停在坪里的挖掘机,租赁公司相关负责人连连拱手向吕军锋说道:“虽然租赁合同纠纷官司还未开庭,但保全措施很到位,让我心里很踏实,今天真的辛苦你们了!”
面对负责人舒心的笑容,脚上沾满泥土的法院干警开心地笑了。他们不但成功对挖掘机进行了保全,还赢得了当事人肯定。该院以实际行动切实支持工程机械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