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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法院7名被告人集资诈骗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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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丽君 谢 遥  发布时间:2023-03-07 10:52:12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养老诈骗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甲等7人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五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本案共有40名集资参与人,被骗金额63万余元,平均年龄60岁以上,这些参与集资的老年人长期听取高利息、高回报、养老度假的虚假宣传,最终上当受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被告人陈某甲等人以慈利县胜峰茶叶商贸行名义,通过拨打电话、街头发送宣传资料等方式,在慈利县大水泉农庄、万福温泉等地以虚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发展前景好、投资回报高等手段,组织举办推广会、年会答谢活动。活动期间,通过派送大米、食用油以及小额红包等,不断招揽、吸引老年人进行投资,被骗人数共计40人,共计人民币63万余元。

 在商贸行开业期间,陈某甲每日将收到的投资款按一定比例分给实施诈骗的各被告人。后因部分被害人要求兑付到期投资未果,为防止事情败露,被告人遂关闭商贸行,各自携款潜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甲、李某甲、周某、宋某、陈某乙、李某乙、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慈利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