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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成功扣划煤炭产能指标置换交易款38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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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阿军  发布时间:2023-08-31 08:49:43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谢谢法官!谢谢法官!这么快就执行到了案款,让我的企业有了流动资金。”电话里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事情源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干警两天往返1600公里为王某申请执行的案件成功扣划煤炭产能指标置换交易款382万余元。

据悉,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湖南某煤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以下调解协议:张某、湖南某煤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前向王某偿清借款本息共计632.5万元。此后,张某、湖南某煤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请求法院依法扣划湖南某煤业有限公司暂存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煤炭产能指标置换交易款632.5万元。考虑到被执行人的该笔款项需要及时控制的紧急情况,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制作了《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将上述法律文书通过法院专递邮寄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此后,承办法官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联系,得知本案可扣划煤炭产能指标置换交易款382万余元,但需要法院干警现场办理才便于操作。为了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承办法官决定前往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现场办理。出差期间时值暑假,又受到台风“杜苏芮”的影响,法院干警两天内往返1600公里,乘当天最早的高铁从长沙出发,乘第二天最晚的高铁从福州返回,感受了长沙骄阳似火,福州细雨绵绵,还要时刻担心列车停运,上演了现实版 “人在囧途”。

山海虽远,行则将至。下一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对于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在外地的财产线索将继续克服自身困难,穷尽执行措施,尽最大努力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来源:芙蓉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