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日前,江永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时,向被执行人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促使其快速主动返还不当得利,为医院挽回损失7万元。
2023年3月,董某某早产新生儿在某县人民医院死亡,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约定该医院一次性赔偿董某某7万元。因该医院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向董某某重复汇款两次共计14万元,协商无果后该医院将董某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董某某向原告某县人民医院返还不当得利7万元。
判决生效后,因董某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法律义务,某县人民医院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董某某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因其早产新生儿在医院死亡一事怨气仍然较大、抵触心理较强,勉强答复只愿意按每年1万元的方式返还,但申请人某县人民医院不同意,该案陷入执行僵局。鉴于此种情况,执行法官果断驱车40余公里进村入户,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召集被执行人及其家人,耐心细致释法明理帮助解开心结,同时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遏制侥幸心理,情理和法理双管齐下,最终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返回7万元。三天后,董某某与其家人一同来到法院,主动交了7万元执行款及相关费用,该案圆满执结。
近期,江永法院积极开展“冬日亮剑”专项执行行动,精准施策,雷霆出击,穷尽财产查控措施,同时采取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等手段,让被执行人认识到自身行为已涉嫌犯罪,遏制侥幸心理,促使主动履行,有力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