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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冬日亮剑”跑出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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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阳敏  发布时间:2023-11-16 08:34:48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11月14日,江永县人民法院用时6日顺利执行完毕一起离婚纠纷案,展现了冬日执行加速度。

2022年11月2日,因当事人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离婚,龙某某需向何某某支付财产折价补偿款110000元。离婚调解书生效后龙某某一直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何某某遂于2023年11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龙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同时迅速对被执行人龙某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2023年11月14日,执行人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进行调解,执行人员一方面从法理出发,向被执行人释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性,同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一方面从情感出发,希望双方都能够换位思考、互相配合,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减少双方矛盾。最终,经过执行人员耐心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龙某某当场将1100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何某某,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江永法院积极响应“冬日亮剑”行动号召,跑出办案“加速度”,同时江永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既依法,也有情,努力减少社会矛盾,促进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江永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