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 2024年6月13日(周四)9时30分 在 衡东县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匡友军、徐喜洋、陈伟民、李新良、何昌武等人贩卖、运输毒品等 一案。
合议庭成员:李功胜(主审法官)、余旭东、程 波
法官助理:夏志华
书记员:陈静婷
刑三庭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