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年近五旬的白某与常某父亲是多年好友,关系十分亲近。因儿子常某未婚,常某父亲多次与好友白某倾诉心中苦闷。
2022年3月,白某以介绍女友为名,用自己微信小号“杜美丽”添加常某好友。在白某热情的攻势下,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期间,白某以家中装修、给父母买礼物、给亲戚发红包等理由先后从常某处“借走”六万余元。同年9月-10月,常某催促白某还钱,白某以多种理由推拒,后将常某拉黑。意识到不对的常某,立即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武冈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白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理。综上,法院判处白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对被害人常某的财物损失,责令被告人白某予以退赔。
近年来,随着网络社交工具的不断发展,以网络婚恋交友为名诈骗犯罪层出不穷。
本案中,白某主要利用“熟人”介绍对象有保障、受害人及其家属急于求成的心态,致使受害人放松警惕,没有仔细甄别,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
法官在此提醒,网恋有风险,恋爱需谨慎。在婚恋交友中,一定要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屏幕对面的是“何方神圣”。同时,在深入了解对方身份背景前,不要和对方有经济往来,更要特别留心防范犯罪分子编织的“甜蜜陷阱”。当遇到诈骗时,受害人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