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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雪被撞引发侵权责任纠纷 倾情调解护航冰雪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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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宁  发布时间:2024-10-24 09:10:58 打印 字号: | |


湖南法院网讯    近年来,滑雪运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喜爱,但滑雪不仅能带来自由和刺激,同时伴有一定的难度与风险,更有可能产生法律纠纷。近日,慈利县人民法院阳和法庭诉前调解一起因滑雪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

朱某与朋友相约到张家界某滑雪场滑雪,并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当天中午,朱某在滑雪场门外缓冲区穿鞋准备入场时,被从雪道顶冲下来的一游客撞倒,朱某右手食指当场流血,后前往医院治疗,入院诊断结果为:右示指末节不全离断伤,右示指不全离断伤术后坏死。后经鉴定朱某未构成伤残。事后,涉事各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朱某遂将游客、滑雪场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因滑雪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共计3万余元。

受案后,承办法官通过查勘现场、情景再现等方式,认真摸清案件事实,明确责任划分,抓准各方争议矛盾点。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为出发点,决定联系各方在涉事滑雪场,通过“调解+座谈”的方式商量赔偿事宜。

座谈会上,承办法官从责任划分到赔偿金额确定事无巨细地进行分析说明,对各方提出的疑问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鉴于原告主张赔偿偏高,难以予以支持,故承办法官将相关法条逐一进行解释说明,同时表明滑雪是一项具有高度危险的娱乐活动,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及潜在的损伤风险,滑雪者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希望原告请求被告赔偿的数额趋于合理化。经几番拉锯,最终各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得以圆满调解。

下一步,慈利法院将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兼顾高效妥善处理的原则,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让企业从繁琐的诉累中解脱出来,助力企业正常运转,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慈利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以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