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请 减 刑 建 议 书
2023年娄底监狱减(无)字第 75号
罪犯蔡午严,男,1988年8月2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广东省惠来县人,住广东省惠来县鳌江镇虎崛管区老乡七巷。现押湖南省娄底监狱服刑。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14日作出(2015)娄中刑一初字第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蔡午严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犯不服,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4日作出(2016)湘刑终31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并核准原判。2016年4月15日入监执行。
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2018年11月9日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湘刑更455号刑事裁定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该犯自上次减刑以来,能够认罪悔罪,服从管教,虽有多次违规,但经民警教育,能够认识到错误,积极接受教育改造;能正确对待"三课"教育,参加监狱和监区组织的各项思想、文化、技术教育学习;在劳动生产上,能服从管理民警安排,从事电子数据线加工劳作,能完成生产劳动任务。经考核,截止到2023年6月底,该犯现获得10个表扬,余242.5分。考核期内,于2019年11月18日因表演舞蹈获得专项加分30分;于2022年4月25日因被评为2021年度监狱积极分子获得专项奖分10分;于2023年4月7日因被评为2022年度监狱积极分子获得专项奖分10分。于2018年7月31日因他犯私藏打火机受连带责任扣教育改造分60分;于2019年6月4日因在车间厕所吸烟被记警告一次,扣劳动考核分300分;于2020年1月9日因在监舍违规下象棋扣教育考核分50分;于2020年11月30日因违规下象棋扣教育考核分50分。 2022年度评审等级为好。上述事实,有罪犯认罪悔罪书、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考核奖惩统计台账、罪犯奖惩审核表、罪犯减刑评议书等材料证实。
综上所述,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但该犯系数罪并罚判处死缓且有严重违规扣分,减刑间隔从严控制,我狱在三年基础上从严了1年9个月方启动减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蔡午严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十年。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章)
2023年 11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