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减刑建议书
2024年女子监狱减(无)第43号
罪犯邱圆桃,女,1970年9月24日出生,汉族,小学肄业文化,湖南省桂阳县人,住湖南省桂阳县牛巷口新村。现押湖南省女子监狱服刑。
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7月10日作出(2018)湘10刑初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邱圆桃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头姣、谭靖经济损失共计三万七千九百九十七元。被告人邱圆桃不服,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7日作出(2018)湘刑终401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18年12月6日起,2018年12月13日交付执行。
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具体事实如下:
罪犯邱圆桃在六监区三分监区从事机工工作,自入监服刑以来,能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改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能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虽右乳腺癌术后,但力所能及的参加劳动,服从安排,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劳动岗位,努力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该犯系右乳腺癌术后。截止至2024年1月共获表扬10次,1个物质奖励,并余223分。民事赔偿三万七千九百九十七元,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8日作出(2023)湘1021执2215号之一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考核期内监内月均消费211元。本批次间隔期五年四个月,从严了二年四个月;考核分从严4个表扬、1个物质奖励、223分。上述事实,有罪犯认罪悔罪书、罪犯评审鉴定表、罪犯考核奖惩统计台账、罪犯奖惩审核表、罪犯减刑评议书等材料证实。
综上所述,该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条之规定,建议对罪犯邱圆桃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十年。特提请审核裁定。
此致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附:罪犯邱圆桃卷宗材料共1卷1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