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诉人张岭峰故意杀人罪一案的开庭公告
本院定于 2024年11月14日(周四)9时00分 在韶山市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 上诉人张岭峰故意杀人罪 一案。
合议庭成员:许又德(主审法官)、卿光祥、夏志华
书记员:刘妮兰
刑三庭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