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诉人陈国强故意伤害罪一案的开庭公告
本院定于 2024年11月13日(周三)15时00分 在岳塘区人民法院 开庭审理 上诉人陈国强故意伤害罪 一案。
合议庭成员:许又德(主审法官)、卿光祥、夏志华
书记员:刘妮兰
刑三庭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