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丈县人民法院默戎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让“小法庭”发挥“大作用”,描绘出基层治理新画卷。
“法官,你给我邮寄的法律文书我已经收到了,我想积极解决问题,但是我母亲重病需要人照看,我实在抽不出身来法院,这可怎么办才好!”案件当事人石某在电话中焦急地说道。
“你不方便过来,那我们就去你家找你,为你们进行现场调解。”默戎法庭法官回复说。
“入户调解”只是默戎法庭巡回审判的一个缩影。“我们这里老年人居多,对于当事人行动不便、确有特殊情况以及适合现场解决的案件,我们都会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巡回审判、上门调解,迈出去的是脚步,提升的是群众的满意度。”默戎法庭庭长向春琳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近日,在默戎镇牛角山村委会,法庭干警联合当地村委会干部、驻村干部、司法所以及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石某与龙某开展调解。
原来,原告石某与被告龙某近年来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邻里关系持续恶化,龙某便在原告石某的通行道路上修建了围墙,阻挡原告的正常通行,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石某诉至法院。
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后,默戎法庭当即召集村委会干部、司法所以及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联调联动,最终从源头上化解了这起矛盾纠纷。
近年来,默戎法庭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与村委会、镇司法所、镇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联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此外,默戎法庭充分利用默戎的“赶集日”,向当地群众进行法治宣传,并为乡亲们答疑解惑。
向春琳说,利用“赶集日”进行法治宣传一直是默戎法庭的传统,“赶集日”人流量大,用典型案例加上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可以让乡亲们印象更深刻,达到的法治宣传效果更好。
“‘小法庭’亦有‘大作为’,我们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绘就司法为民的新‘枫’景。”古丈县法院院长李智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