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12月6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强制腾房行动,妥善将涉案房屋恢复原状,以实际行动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用强力执行彰显了司法权威。此项行动邀请了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见证监督执行工作。
据悉, 该案源于湖南新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韩某、曾某、新晃某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该涉案房屋在执行中已被拍卖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某商家一直占用该房屋右侧两米左右作为进出通道,拒绝恢复原状。执行法官依法向该商家送达了腾房公告,要求其限期自动履行,现公告期已过,为保证案件顺利执行,新晃法院决定组织精干力量对涉案房屋继续恢复原状。
为确保强制腾房行动的顺利进行,该院执行团队提前制定了强制腾房工作方案,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并多次勘验现场,确保腾房行动安全、有序、规范进行。到达现场后,司法警察迅速拉起警戒线,将涉案房屋周边区域进行封锁,稳控现场秩序。随后,执行干警按照方案分工展开行动,历经三个小时,涉案房屋恢复原状,该案得以妥善解决,切实维护了买受人及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新晃法院将纵深推进“湘执利剑2024”暨“执行局长在执行 代表委员看执行”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始终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做到执行举措有“力度”,执行过程有“温度”,执行变现有“速度”,为护航企业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