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法院开展异地集中执行行动
湖南法院网讯 为加快“涉工程机械类案件”执行进度,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组成执行小组,前往陕西省开展异地集中执行行动。此次集中执行历时9天,共拘留3人,传唤7人,拘传4人,结案9件,其中和解6件,共执行到位16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原告某公司诉被告蒋某、陈某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被告蒋某、陈某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到陕西省定边县找到了正在上班的蒋某,对其耐心地释法明理,告知其如果不按照生效文书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蒋某认识到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是错误的,当场支付了80000元,该案件得以顺利执毕。
原告某公司诉被告林某、李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律文书生效后,林某、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们通过走访当地居民委员会、当地法院、房产登记中心,根据掌握的线索进行综合分析,李某可能在陕西省靖边县某企业工作。随后执行干警赶赴该地,找到李某,并向李某出示证件并说明来历。起初李某不愿意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明理后,李某仍心存侥幸,仍拒不履行。见劝说无效,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宣读司法拘留决定书,将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李某见执行法官“动真格”,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场全部付清所欠债务。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原告某公司诉被告白某、许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白某、许某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白某玩起“失踪”。法院在依法对白某、许某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执行小组在陕西执行期间,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小组火速前往许某所在上班地点。因许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依法作出对许某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当即送到当地拘留所实施拘留。
这次千里奔袭、星夜兼程的行程,只是汨罗法院百日执行攻坚行动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汨罗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